想為碩論的程式跟參考的SXM做整合,他奶奶的,CIL真是難搞到爆。
感覺就像回到第一次寫程式一樣,連宣告個 local variable 都戰戰兢兢,不曉得對錯;而且搞最久的地方竟然是因為要 generate dynamic type 時必須另外開一個 Assembly file,然後呢,他奶奶的,這個 file 就像是在不同 namespace 的行為一樣,新的 dynamic type 竟然不能使用預設的 Assembly file 中的 private class。
機車,如果這是直接寫成 code ,老早就被看出來了。莫名其妙的跟 Assembly file 扯上關係,造成我的知識不夠去了解出錯的原因是啥,說不出的討厭,明明就寫了至少四年的程式,感覺像被當新手耍了一樣。
要不是我對 command line 的環境很度覽,加上 garbage collection 實在是 memory management 的救星,他奶奶的,我也不想再多學一種新語言,多研究演算法才是王道阿。
2010/4/3
小時了了
在我國小時,不知道為啥我的功課都做得還不錯,名次都在前10。不過就因為這樣,被安親班的人取了個綽號叫"小博士"。雖然那個時候我認為我應該是表現的不在乎,不過現在想想,那個時候應該多少還是有點得意吧。
因為國小的得意,加上從小被教育成不要突出,和個性被養成內向的關係,另外就是很不喜歡被發現自己其實不懂,養成了一個壞習慣就是喜歡裝不懂。明明是知道的東西,卻裝作不知道。明明是喜歡的東西,卻裝成不喜歡。前者讓我只能掌握自己了解的部分,後者讓我失去掌握自己想獲得的部分,結果兩者相加的情況下,我就變成了一個一窮二白的窮光蛋。
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到了國二上所謂的資優班 ( 因為很剛好的剛剛好是校內的第一百名 ),我有一天才突然醒覺,原來我不再特別了。但是這樣的壞習慣還是沒有改過來,仍然是那個怕丟臉內向的小孩,每次都想要改變,但每次檢驗的機會到來都還是逃避掉了。
結果,在上了高中後,竟然開始怪罪家人,認為是他們沒有採取正確的教育才會造成今日的我。但是再經過這幾年的生活後,我慢慢的發現,其實,我才是那個造成今日的我的源頭。
這個缺點演變到今天,變形成了一個很怪的東西,乍看之下是跟懶惰是一樣的東西,其實他已經轉變成是一種離開的感覺。一件工作或正事放在眼前,我認為的懶惰是知道自己應該去做,但是卻跑去玩,因為覺得很麻煩;但我的狀況是,我也是知道自己應該去做,但是卻跑去玩,因為覺得我完成了會顯得我很厲害、很認真,這樣就違反了我不想太突出於人群的想法,故意等其他人完成才匆匆忙忙的完成,這樣就可以顯得我呆呆的,不會被大家視為異類。
結果到頭來,我變得越來越懶惰了, 終於發現,原來世界上有能力的人何其多,我只把眼光放在我的身旁,實在是淺薄到一個境界。又很不巧的,我很不喜歡跟別人討論東西,那時因為年紀小,不懂得如何討論,也羞於揭露自己的情緒,加上大部分的人都會跟別人說他從別人那聽到的東西,讓我覺得相當的受傷。我很不喜歡自己在某個情境下的情緒被別人知道,感覺就像是秘密被發現了一樣。
結果我變成了不知道如何投入熱情和該投入哪的人。
我想我現在該做的事是矯正那扭曲的自我安慰思想。
因為國小的得意,加上從小被教育成不要突出,和個性被養成內向的關係,另外就是很不喜歡被發現自己其實不懂,養成了一個壞習慣就是喜歡裝不懂。明明是知道的東西,卻裝作不知道。明明是喜歡的東西,卻裝成不喜歡。前者讓我只能掌握自己了解的部分,後者讓我失去掌握自己想獲得的部分,結果兩者相加的情況下,我就變成了一個一窮二白的窮光蛋。
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到了國二上所謂的資優班 ( 因為很剛好的剛剛好是校內的第一百名 ),我有一天才突然醒覺,原來我不再特別了。但是這樣的壞習慣還是沒有改過來,仍然是那個怕丟臉內向的小孩,每次都想要改變,但每次檢驗的機會到來都還是逃避掉了。
結果,在上了高中後,竟然開始怪罪家人,認為是他們沒有採取正確的教育才會造成今日的我。但是再經過這幾年的生活後,我慢慢的發現,其實,我才是那個造成今日的我的源頭。
這個缺點演變到今天,變形成了一個很怪的東西,乍看之下是跟懶惰是一樣的東西,其實他已經轉變成是一種離開的感覺。一件工作或正事放在眼前,我認為的懶惰是知道自己應該去做,但是卻跑去玩,因為覺得很麻煩;但我的狀況是,我也是知道自己應該去做,但是卻跑去玩,因為覺得我完成了會顯得我很厲害、很認真,這樣就違反了我不想太突出於人群的想法,故意等其他人完成才匆匆忙忙的完成,這樣就可以顯得我呆呆的,不會被大家視為異類。
結果到頭來,我變得越來越懶惰了, 終於發現,原來世界上有能力的人何其多,我只把眼光放在我的身旁,實在是淺薄到一個境界。又很不巧的,我很不喜歡跟別人討論東西,那時因為年紀小,不懂得如何討論,也羞於揭露自己的情緒,加上大部分的人都會跟別人說他從別人那聽到的東西,讓我覺得相當的受傷。我很不喜歡自己在某個情境下的情緒被別人知道,感覺就像是秘密被發現了一樣。
結果我變成了不知道如何投入熱情和該投入哪的人。
我想我現在該做的事是矯正那扭曲的自我安慰思想。
搬家
Lab搬家時碰到一件蠻震撼的事。看到夥伴把兩個 LCD 塞進一個原本式設計成只能裝一個 LCD 的箱子,感覺就像是甚麼東西被打破了一樣。
原本呢,LCD 剛買來就是一台一個箱子,裡頭保護用的保利龍也是剛好塞滿。不巧,我的箱子不知道甚麼時候被甚麼人丟掉了。那個當下我只想到要麼就找一個箱子,要麼就是這樣光溜溜的搬吧。但是夥伴卻開始把保麗龍東拆西凹的硬是把兩台 LCD 裝進去,當下只覺得,原來,東西也是可以這樣用的。不拘泥於現在的情況,不被原本的設計侷限,不怕不可逆的破壞,不怕原來使用那個箱子的人會生氣。
我考慮的點,
1. 要把 LCD 裝箱。
2. 箱子原始設計的保護程度是必需的。
但是夥伴看來只考慮,
1. 要把 LCD裝箱。
2. 要有箱子保護。
我想,我還不懂得權衡輕重。有些時候就是只能達成最優先的目標。想要第二,第三優先都要達到,反而會使得最最重要的第一優先無法達成。
2010/3/19
討論與價值觀
"ricebug,
大絕二號其實已經有館友低調地在咖啡館放過了......
不過關於這個大絕的放法,我覺得誰用"全部都該死"或"全部都不能死",誰在論述上就居於不利地位。如果我替反廢死者放大絕,我會改成:"難道你覺得這44個人裡面,沒有一個該處死嗎?"
不過,這還是要看我們認為死刑的目的是甚麼。如果是"永久與世隔絕",那麼這有得往下談。如果是因為要貫徹某種我們認為不可侵犯的"為死者討回公道"的優先價值觀,那討論真的就只能到此為止,再談下去並沒有意思。從這個意義上來說,這個說法可以算大絕。
Posted by lakatos at March 17,2010 22:20"
咖啡館的一則留言,這句話算是有解決到一個我一直以來的疑惑。當討論一個問題時,在看似雙方皆有合理的理由時,以至於不可能有共識時,就要懷疑是否已經牽涉到─像紅字那句話一樣─根本的原因是在不可侵犯的價值觀,照咖啡館的說法,也就是所謂的宗教信仰的問題。
當設定好一個問題討論,若碰到完全沒共識時,也許就是需要回頭檢查造成對立的言論是否就是從“價值觀”產生的。若是,則討論決對沒得繼續,不可能強迫他方接受我方的價值觀,只能重新定義問題,更仔細的考慮問題討論的方向。
拿這則留言來說,對死刑這個東西就重新定義它存在的價值為何。從這裡讓一直以來迷惑的我醒悟到,原來光只是藉著定義東西存在的意義,就能大大的改變對東西的想法。也就是問題中包含的東西,東西的價值是如何決定的。但是決定一個東西的價值,依靠的當然是價值觀。但是這種價值觀,是不是建立在一種不可侵犯的態度上就決定了討論是否可以進行。
拿廢核這件事當作例子,當初我國中對這件事真的是完全拿不定主意,一方知道核能發電可以帶來多大的效益,另一方面也知道可以帶來多大的損害(雖然兩方的意見都是從報紙電視上得來的)。好巧不巧,剛好要寫一篇"核能發電之我見"(類似這個意思)的作文,我只想到把聽到的通通寫到紙上,然後拿了個不好的分數,原因是沒有一個觀點,沒有自己的思考結果這樣。
放到現在來說,我就可以想到,發電會爽到的是誰,廢料會害到的是誰,我們是不是可以讓有爽到的人去負擔成本,或者是,讓被害到的人,獲得足夠的補償,讓他們能夠有能力選擇或者是願意承受。而不是一味的想"我不能..(甲方意見)..但是,我也不能..(乙方意見)..",這根本就想不下去,一開頭就是死結。
感謝咖啡館的先進們。
大絕二號其實已經有館友低調地在咖啡館放過了......
不過關於這個大絕的放法,我覺得誰用"全部都該死"或"全部都不能死",誰在論述上就居於不利地位。如果我替反廢死者放大絕,我會改成:"難道你覺得這44個人裡面,沒有一個該處死嗎?"
不過,這還是要看我們認為死刑的目的是甚麼。如果是"永久與世隔絕",那麼這有得往下談。如果是因為要貫徹某種我們認為不可侵犯的"為死者討回公道"的優先價值觀,那討論真的就只能到此為止,再談下去並沒有意思。從這個意義上來說,這個說法可以算大絕。
Posted by lakatos at March 17,2010 22:20"
咖啡館的一則留言,這句話算是有解決到一個我一直以來的疑惑。當討論一個問題時,在看似雙方皆有合理的理由時,以至於不可能有共識時,就要懷疑是否已經牽涉到─像紅字那句話一樣─根本的原因是在不可侵犯的價值觀,照咖啡館的說法,也就是所謂的宗教信仰的問題。
當設定好一個問題討論,若碰到完全沒共識時,也許就是需要回頭檢查造成對立的言論是否就是從“價值觀”產生的。若是,則討論決對沒得繼續,不可能強迫他方接受我方的價值觀,只能重新定義問題,更仔細的考慮問題討論的方向。
拿這則留言來說,對死刑這個東西就重新定義它存在的價值為何。從這裡讓一直以來迷惑的我醒悟到,原來光只是藉著定義東西存在的意義,就能大大的改變對東西的想法。也就是問題中包含的東西,東西的價值是如何決定的。但是決定一個東西的價值,依靠的當然是價值觀。但是這種價值觀,是不是建立在一種不可侵犯的態度上就決定了討論是否可以進行。
拿廢核這件事當作例子,當初我國中對這件事真的是完全拿不定主意,一方知道核能發電可以帶來多大的效益,另一方面也知道可以帶來多大的損害(雖然兩方的意見都是從報紙電視上得來的)。好巧不巧,剛好要寫一篇"核能發電之我見"(類似這個意思)的作文,我只想到把聽到的通通寫到紙上,然後拿了個不好的分數,原因是沒有一個觀點,沒有自己的思考結果這樣。
放到現在來說,我就可以想到,發電會爽到的是誰,廢料會害到的是誰,我們是不是可以讓有爽到的人去負擔成本,或者是,讓被害到的人,獲得足夠的補償,讓他們能夠有能力選擇或者是願意承受。而不是一味的想"我不能..(甲方意見)..但是,我也不能..(乙方意見)..",這根本就想不下去,一開頭就是死結。
感謝咖啡館的先進們。
2010/3/18
順序與方便
跟實驗室夥伴們一起去簽選課單,同樣是經過過相同事情的人,但是客運兄表現得像是第一次簽一樣。石頭兄就比較記得應該怎麼做,甚麼該簽,甚麼只是登記,甚麼應該保持原有的順序。但是這裡有個問題,因為單子只是放在桌上沒定起來,這時,對我們來說最方便的就是看到就抽出來,而不是輪流找再輪流簽,而是看一個抽一個。但是對之後的人來講,前面的人最好是都不要動到單子順序。
看來負責的同學應該是沒有經驗,也沒有注意細節,他大可以分成兩落,一落未簽, 一落待簽,既可以讓後簽的可以照著編號找到,也能讓要簽的人,特別是一夥人,可以比較快的完成。唯一苦的就是若是上面有交代,他之後必須再自己重新排序。
對他來說,也許他會寄望簽的人會自己乖乖的一個個來,省的他要再排一次。不過,對到我們這種也是只求自己方便的人,他勢必還要再排一次。所以,到底是應該弄個標語,提醒大家如何如何,監視來的人有沒有照規矩;還是大家方便,自己也知道必須負擔給大家方便後的辛苦?
我想,我會選擇辛苦但是辛苦時間短的方案,因為監視本身就是一種負擔了。
看來負責的同學應該是沒有經驗,也沒有注意細節,他大可以分成兩落,一落未簽, 一落待簽,既可以讓後簽的可以照著編號找到,也能讓要簽的人,特別是一夥人,可以比較快的完成。唯一苦的就是若是上面有交代,他之後必須再自己重新排序。
對他來說,也許他會寄望簽的人會自己乖乖的一個個來,省的他要再排一次。不過,對到我們這種也是只求自己方便的人,他勢必還要再排一次。所以,到底是應該弄個標語,提醒大家如何如何,監視來的人有沒有照規矩;還是大家方便,自己也知道必須負擔給大家方便後的辛苦?
我想,我會選擇辛苦但是辛苦時間短的方案,因為監視本身就是一種負擔了。
2010/1/12
回傳 this.variable 和 base.property.get 的方式
假設有繼承 A 的兩個 class,B 與 C,使用宣告在 class 中的 field 與 繼承來的 field,呼叫的方式不一樣在哪?
宣告在 class 中的 field : load field
繼承來的 field : call parent instance
public class A
{
int a;
public int Value
{
get { return a; }
}
}
public class B : A
{
int b;
public int Value
{
// IL_0002: call instance int32 ConsoleApplication4.A::get_Value()
get { return base.Value; }
}
}
public class C : A
{
int c;
public int Value
{
// IL_0002: ldfld int32 ConsoleApplication4.C::c
get { return this.c; }
// throw exception : stack overflow
// get{return this.Value; }
}
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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